重要文件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培训课程标准(含解读)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信息化社会教师必备专业能力。为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特制定《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能力标准》)。
一、总则
(一)《能力标准》是规范与引领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的准则,是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培训和测评等工作的基本依据。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二)《能力标准》根据我国中小学校信息技术实际条件的不同、师生信息技术应用情境的差异,对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应用信息技术提出了基本要求和发展性要求。其中,I.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为基本要求,主要包括教师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讲解、启发、示范、指导、评价等教学活动应具备的能力;II.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的能力为发展性要求,主要针对教师在学生具备网络学习环境或相应设备的条件下,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所应具有的能力。本标准根据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与专业发展主线,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区分为技术素养、计划与准备、组织与管理、评估与诊断、学习与发展五个维度。
二、基本内容
三、实施要求
(一)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能力标准》作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能力标准》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纳入教师全员培训,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建立并完善推动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机制,切实提升广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全面推动教育信息化,深化课程改革,实现教师专业自主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有关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要将《能力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完善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培养培训课程,创新培养培训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和课程资源建设,开展相关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中小学校要将《能力标准》作为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制订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规划,整合利用校内外培训资源,做好校本研修,为教师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供有效支持。要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推动教师在教育教学和日常工作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
(四)中小学教师要将《能力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重要依据。要主动适应信息化社会的挑战,充分利用各种学习机会,更新观念、补充知识、提升技能,不断增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养成良好的应用习惯,积极反思,勇于探索,将信息技术融于教学和师生交流等各个环节,转变教育教学方式,促进学生有效学习和个性化发展。要善于利用信息技术,拓宽成长路径,实现专业自主发展,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术语表
1.多媒体教学环境:包括简易多媒体教学环境与交互多媒体教学环境。简易多媒体教学环境主要由多媒体计算机、投影机、电视机等构成,以呈现数字教育资源为主。交互多媒体教学环境主要由多媒体计算机、交互式电子白板、触控电视等构成,在支持数字教育资源呈现的同时还能实现人机交互。
2.通用软件:是指广泛应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通用性软件,例如办公软件、即时交流软件、音视频编辑软件等。
3.学科软件:是指特别适用于某些学科的软件,如几何画板、在线地图、听力训练软件、虚拟实验室等。
4.数字教育资源:是对教学素材、多媒体课件、主题学习资源包、电子书、专题网站等各类与教育教学内容相关的数字资源的统称。
5.信息化教学:与传统教学相对而言,泛指以信息技术支持为显著特征的教学形态。
6.技术资源:是对通用软件、学科软件、数字教育资源和网络教学平台等资源的统称。
7.网络教学平台:是对能够为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提供支持的网络平台的统称,如网络资源平台、网络互动平台、课程管理平台、在线测评系统、在线教学与学习空间等。
8.移动设备:是对便携式计算通讯设备的统称,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
9.评价工具:是指开展评价所使用的各种支持工具,如试卷、调查问卷、测试量表、评价量规、观察记录表、成长记录或电子档案袋等。
10.教师网络研修社区:是指支持教师进行学习、交流、研讨等活动的网络平台,一般具备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等功能,能够建立不同类型的学习共同体,汇聚与生成研修资源,支持教师进行常态化研修。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
一、总则
(一)为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规范引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建设与实施工作,依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以下简称:能力标准),特制定《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开展类似培训时可参照执行本标准。
(二)《课程标准》综合考虑我国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环境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的差异,旨在满足不同学科(领域)、不同起点教师的能力提升需求,推行“菜单式、自主性、开放式”的教师培训选学机制,确保按需施训。
(三)《课程标准》要求实施主题式培训,强化任务驱动,突出实践导向,将问题解决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将线上学习与线下实践相结合,促进各地采取符合信息技术特点的培训新模式,推行网络研修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推动教师学用结合。
(四)《课程标准》依据能力标准对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基本要求和发展性要求,设置“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和“应用信息技术支持教师专业发展”3个系列的课程,共27个主题,帮助教师提升信息技术素养,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学科教学能力、促进专业发展。
(五)《课程标准》对教师在培训中的实践任务和学习成果提出明确要求,旨在推动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协同开展教师应用成效评价,做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工作,确保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切实得到提升。
二、课程目标
(一)“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系列课程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培训,教师能够在多媒体教学环境中,合理利用通用软件、学科软件、数字教育资源等技术资源,有效开展讲解、启发、示范、指导、评价等教学活动,优化课堂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二)“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系列课程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培训,教师能够在网络教学、移动学习等信息化环境中,合理利用通用软件、学科软件、数字教育资源和网络教学平台等技术资源,有效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促进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发展综合素质。
(三)“应用信息技术支持教师专业发展”系列课程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培训,教师树立主动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专业发展的意识,掌握专业发展所需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学会利用教师网络研修社区,有效参与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校本及区域研修,养成网络学习习惯,促进终身学习,实现专业自主发展。
三、课程主题
“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系列课程和“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系列课程分别设15个和9个主题,由技术素养类、综合类、专题类课程主题构成。“应用信息技术支持教师专业发展”系列课程设3个主题,对应教师专业发展类课程主题。培训机构要依据课程主题,分学科(领域)开发课程,供不同学科(领域)、不同能力起点的教师选学。
(一)依据技术素养类课程主题开发的培训课程,其内容重在帮助教师树立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意识,适应不同的信息技术环境,学会操作常用信息技术设备,运用通用软件和学科软件,使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数字教育资源的获取、加工和制作等。其中,“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系列课程重点关注多媒体教学环境下常用设备与资源的使用;“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系列课程重点关注网络教学环境和移动学习环境下常用设备与资源的使用。
(二)依据综合类课程主题开发的培训课程,其内容重在帮助教师在整体教学流程中合理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转变学习方式。其中,“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系列课程重点关注多媒体教学环境下的讲授、启发教学等;“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系列课程重点关注网络和移动学习环境下的自主、合作、探究学习。
(三)依据专题类课程主题开发的培训课程,其内容重在帮助教师在教育教学关键环节合理应用信息技术,增强教育教学实效。其中,“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系列课程重点关注在多媒体教学环境下,合理应用信息技术优化导入、讲解、技能训练、总结与复习、评价等教学环节;“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系列课程重点关注网络和移动学习环境下,合理应用信息技术优化学习任务设计、学习小组组织与管理、学习过程监控、学习评价等环节。
(四)依据教师专业发展类课程主题开发的培训课程,其内容重在帮助教师利用教师工作坊、网络研修社区等,有效进行合作学习,开展协同备课、经验分享、课例研究、专题研讨、教学反思等校本及区域研修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课程主题及代码列表如下,各主题具体说明见附件1。
四、课程建设要求
各地要根据《课程标准》,建设一批能够符合地方实际,贴近一线教师教育教学需要的优质培训课程资源。培训机构要注重与中小学合作,重点建设网络课程资源、典型案例资源、微课程资源,加工生成性资源和校本特色资源,满足教师个性化学习需求。
(一)要切实做好培训需求调研工作。探索利用测评工具,分析诊断不同地区、不同能力起点、不同学科(领域)教师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课程规划与设计。
(二)要将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作为主要目标。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为主线,以优化教育教学方式和关键环节为重点,以改善教育教学行为为目的,将技术学习与实践应用相结合,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三)要适应开展混合式培训的需要。针对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师学习特点,根据开展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要求,合理设计教师实践任务,科学设计考核评价机制,确保教师学用结合。
(四)要注重分学科(领域)开发培训课程。针对不同学科(领域)应用信息技术的特点,确定培训课程内容,运用典型案例,帮助教师合理使用信息技术,解决学科教学重难点问题。
(五)要依据课程主题开发具体课程。按照课程主题说明,选择全部或部分内容要点,参照课程示例,设计具体课程。同一课程主题下,可根据需要设计多门课程。要特别关注实践任务、案例资源和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要求。
(六)要遵循课程目标、内容与评价的一致性。课程目标须体现课程主题描述的相关内容,具体可测。要根据课程目标,选择契合的学习内容和活动。要合理设计评价指标和方式,确保有效评价学习效果。
(七)要符合相关技术和格式要求。音视频、多媒体课件、文本、动画等课程资源要采用通用格式与标准,具有兼容性,保证学习者能够使用不同浏览器与通用播放软件进行学习。为便于课程规范管理,所建课程应按统一模板(附件2)进行说明。
(八)要提供功能完备的课程运行平台。平台须具备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和网络研修社区等研修功能,满足混合式培训需要。具有充足的网络带宽,能够有效实现多网联通。
五、课程实施要求
(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程审核遴选工作。要依据《课程标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拟纳入能力提升工程的培训课程进行认真审核,遴选出高质量的课程资源。要将课程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能力提升工程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遴选的重要条件。要将一线教师对课程资源的满意度,作为课程评审和培训机构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各地要在训前测评基础上,为教师提供多套培训课程组合菜单,便于教师选学。要合理配置技术素养类、综合类、专题类和教师专业发展类课程,以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为重点,技术素养类课程原则上不超过规定学时的三分之一。要充分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汇聚各地培训课程资源和教师培训服务信息,组织教师选学。
(三)各地在课程实施中,要加大培训模式创新力度,推行将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重点实施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实现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提升。培训机构要建立“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一体化网络研修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要分工协作,分级建立培训者队伍,完善组织管理体系。要将培训重心下移,以校为本,推动每个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课程主题说明
术语表
1.多媒体教学环境:包括简易多媒体教学环境与交互多媒体教学环境。简易多媒体教学环境主要由多媒体计算机、投影机、电视机等构成,以呈现数字教育资源为主。交互多媒体教学环境主要由多媒体计算机、交互式电子白板、触控电视等构成,在支持数字教育资源呈现的同时还能实现人机交互。
2.网络教学环境:是指由多媒体计算机网络教室、简易或交互多媒体教学环境,以及其他学生终端(为每个学生或小组配备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信息化终端设备)构成的,师生在课堂教学中能够充分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学科软件与网络教学平台开展教与学活动的信息化教学环境。
3.移动学习环境:是指由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移动学习终端设备构成的,能够使师生获得数字教育资源、学科软件与网络教学平台的支持,进行不受时空限制的教与学活动的信息化教学环境。
4.通用软件:是指广泛应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通用性软件,例如办公软件、即时交流软件、音视频编辑软件等。
5.学科软件:是指特别适用于某些学科的软件,如几何画板、在线地图、听力训练软件、虚拟实验室等。
6.数字教育资源:是教学素材、多媒体课件、主题学习资源包、电子书、专题网站等各类与教育教学内容相关的数字资源统称。
7.信息化教学:泛指以信息技术支持为显著特征的教学形态。
8.技术资源:是通用软件、学科软件、数字教育资源和网络教学平台等资源的统称。
9.网络教学平台:是能够为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提供支持的网络平台的统称,如网络资源平台、网络互动平台、课程管理平台、在线测评系统、在线教学与学习空间等。
10.移动设备:是便携式计算通讯设备的统称,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
11.评价工具:是指开展评价所使用的各种支持工具,如试卷、调查问卷、测试量表、评价量规、观察记录表、成长记录或电子档案袋等。
12.教师网络研修社区:是指支持教师进行学习、交流、研讨等活动的网络平台,一般具备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等功能,支持建立不同类型的学习共同体,汇聚与生成研修资源,保障教师开展常态化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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