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3月31日前申报电子商务企业奖励,最高奖励500万
信息来源|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海珠区:3月31日前申报电子商务企业奖励,最高奖励500万
2017年3月16日,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电子商务企业奖励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2016年度电子商务企业奖励扶持申报工作。
★ 申请条件:
1、在海珠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2、注册资本50万以上
3、以从事网络营销为主营业务,并依法具有从事相关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资质
4、书面承诺自最近一次获得奖励之日起3年内不迁离海珠区
5、企业入驻海珠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或被认定为市级(含)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6、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一年以上,且收入符合条件
★ 扶持奖励措施、报送资料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