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二
车程不过十分钟,林一笙将董晓带至一间平房,房子破旧,与周围色彩艳丽的建筑对比鲜明。不到十平米的房子被隔成两间,一间录音室,一间操控室,墙壁均有明显的裂缝。
董晓揉揉眉,不愿相信这就是林一笙口中那所谓的“生活”。
“怎么样?”林一笙坐在一把脱皮的转椅上,将吉他放置一旁。
董晓立刻会意地笑着点点头,“你靠这个谋生?”
“靠这个谋生?”林一笙拨弄着眼前的调音台,神色黯淡,“我试过,但做不到。”
“你在这里组过乐队。”董晓的声音里,没有疑问,
林一笙点点头,后扭头看她,“但都没有我想要的感觉。”
“哪种感觉?”她走近林一笙,迫切想知道,他的感觉里是否有她存在的那一份。
“澎湃和不倦,就像,青春。”说完,林一笙便自顾一笑,自嘲般令人发寒。
很荣幸,她是他青春的一部分。
哪怕过客,哪怕匆匆。
董晓已难掩喜悦,眼前的男人不似当初,正等她解救,因此她的逃离是对的,来到哥本哈根是对的。若人的一辈子注定要对不起一些人,她认为自己已经做了最佳选择,至少此时她认为值得。
人生百年,兜兜转转,还能寻到彼此的人,谁愿再次错过?
反正,董晓不愿。
她拿起身后的一把破吉他走进录音室,并示意林一笙进去。
林一笙蹙眉,一手挠着后脑勺一手指着董晓手中的吉他,“一弦没了。”
“哦?”她低头一看,却笑得愈发开朗,“我会照顾好其他弦的。”
林一笙被她逗得大笑,只得拿起吉他,走到她身旁。
“我帮你调音。”
“吃饭的手艺,忘不了。”
她抬头,正遇他些许幽怨的眸色,三年前,她为了他,曾靠吉他,在大理待了半年有余。
也是那时,她逼迫自己去尝试了另一种生活。
她怎么可能忘记丝毫。
吉他声起,依旧是林一笙的歌,她学过,也没忘。
喜欢是孤独撒的谎
却有人把它放心上
等到另一个信以为真的开始心痒
那就是你的落日残阳
喜欢是孤独撒的谎
不小心你就了当
好在这世上总有人比你漂亮
就把这短暂的时光藏进胸口
长点记性,不要声张
别再说你的纠结无处诉愁肠
多情不只是你才会,不必太过张扬
若你真的有人见人爱的模样
也早该腻烦了这世界的吹捧夸张
姑娘
感到冰冷就勇敢给自己一个温暖的小港
哪怕他短暂又经不起考量
姑娘
生活确实有各自的认真和玩闹
但别一面调情一面为自己立牌坊
我不想某天走在街上
看你红唇艳抹抛手绢的模样
···
一曲唱完,董晓已笑不成声。
这是林一笙为他的前女友写的,当年她看到歌词就觉得够酸够狠,却学得够劲道!
“跟我回国吧!”董晓看林一笙,有些兴奋。
“回国?”林一笙倏尔皱眉,挽起她散落的头发,“我得考虑一下。”
“这可不是你的性格,要么行,要么不行,别犹犹豫豫。我们回去找楚胥、李曼青、肖河和吕晓艺重新组乐队。你不是想出歌嘛,我有朋友在唱片公司,也可以帮我们。”
那双近在咫尺的闪着光亮的眸子于眼前,恍若朝阳,林一笙竟有了跟董晓一走了之的冲动,他垂目想要清醒自己,却正遇她因紧张而紧咬的唇。
“你说你有什么困惑,我都帮你解决!”
董晓的话刚脱口,唇便被深深覆上,林一笙愈发用力,她愈发如那陷进阳光里的天鹅绒,浑身轻软,只觉期待已久,永生灿烂。
只是她刚揽住林一笙的脖颈,林一笙却停了下来。
“对不起···”林一笙像犯了大错,神色慌乱,“对不起,我不该对你这样的。”
“没关系···”
“不,不,不,”林一笙打断董晓,胡乱拨弄着胸前的吉他,“我会跟你一起回国,可是···”
未等林一笙说完,操控室的门已被打开。
走进房间的女人利落的短发,眉目间一股熟悉的异域风情,丰满的身材给人很温善的感觉。
女人敲敲录音室的玻璃,一口不地道式中文,“老公,该回家了。”
林一笙温尔一笑,点点头,女人便出门去了。
女人似乎并不关心董晓是谁,亦或是习以为常了。
董晓想着便不禁苦笑,那个因情伤而多情的林一笙,原来也没被岁月带去。
可若是家常便饭,为何偏偏对她“不该这样”?
“孟佳,我老婆。”林一笙起身,并未看她。
“所以···”董晓亦起身,欲从他眼中看个究竟。
“我们一起回国,但给我三天时间,机票我来订。”林一笙转身,拍拍她的肩,似是一切就这么定了。
他还是从前那样,自我,固执,甚至有些自私,却是这样一个他,让她爱的辗转反侧无法入眠。
“把你电话给我,我会联系你。”
林一笙记完号码便开门走了,开门的那一刻,董晓看到孟佳还在外面等着,他们并肩离开,没有牵手,没有微笑。
2017年6月 哥本哈根 凌晨3点整
董晓梦到阮洋抓着她的手,哭了,那么处事不惊的男人,在她面前哭了。
她用一贯的大嗓门吼他,“阮洋,你有没有出息,竟然为了一个女人哭!”
阮洋回答了一句什么,她突然听不到了,继而,她便离他越来越远,直至黑暗。
2017年6月 哥本哈根 凌晨3点2分
董晓从梦中惊醒。
她打开手机看了时间,深呼吸,擦拭额前的汗珠,缓缓起身,端起了桌上的水。
一杯水进肚,心绪依旧难以平静,董晓拿起手机,打开微信良久,却不知如何问候。最终只得翻开他的朋友圈,除了一张模糊不清的合照外再无一物。
自她认识阮洋已有三年,他的朋友圈只更新过一次,是在大理,也是那晚,林一笙走了。
董晓复而想起林一笙给她的吻,原以为等了七年才得到的吻,该是了无遗憾,而此时她着实说不清值不值了。
望着房顶发呆良久,终于割破纷扰,再次入睡。
一觉,已至太阳高升,枕边的手机响个不停,董晓揉眼,陌生号码。
“Hallo?”
“您好,我是林一笙的妻子,方便见一见吗?”
“好,在哪里?”
“昨天你们遇见的地方就好。”
有一种人,天生给人好眼缘,如孟佳,说不清原因,董晓喜欢她。
慌乱收拾了一通,打车十分钟,董晓到时,孟佳已经坐在咖啡桌前等她。
孟佳优雅地站起身,笑容和她的身材般,有股道不明的魔力。
“最近哥本哈根有点冷,董小姐应该多穿些的。”
“确实比中国凉快。”董晓陪笑,亦不忍告诉孟佳,中国不再是“小姐”的时代。
“我母亲是中国人,她80年代来到丹麦,就再没回去过,中国是我的半个故乡,我也想回去看看。”孟佳招呼服务员过来,点了咖啡。
“到时一定联系我。”
“好,”孟佳呷一口咖啡,“林一笙说他要回中国。”
董晓语塞,许久才抬头,孟佳依旧面色温和。
“没关系,我很希望他回去,我没办法跟现在的他一起生活。”
“什么意思?”
“我觉得他早该成熟了,他却在拼命证明自己还小,一年组了5次乐队,都说感觉不对,因此得罪了很多人。我知道你们音乐人都在意什么梦想,只是我认为,梦想本身没有错,是林一笙的方式错了,错在不符合他的年纪。”
“可他回到中国,就是为了这个。”董晓不明白孟佳的意图。
“每个人都应该有实现梦想的机会,或许你能让他找到更好的自己。但是希望你答应我,到时不管他有没有成名,还是要回来,不是为了我,是为了他应该守护的。”
“应该守护的?”
“也许时机恰当时,他会告诉你的。”
董晓惊而一笑,“我很少碰到你这样豁达的人。”
“我也很少遇到你这样有眼缘的人,”孟佳亦笑,“董小姐,世界之大重逢不易,希望你替我好好照顾他。”
“你是一个好妻子。”董晓不禁感慨。
“你也会是的,我看得出来,”孟佳笑笑,“我订了明晚10点的机票,你们一起,我就不送了。”
孟佳起身离开许久,董晓还未回神,这个女人似乎把林一笙扔给她了,像可回收垃圾般。
哥本哈根有些冷,天却湛蓝无垠,走在鳞次栉比的商铺间,一晃,时光就这么过了。
董晓站在机场前,望着渐而垂落的夕阳,林一笙就从夕阳的那端飘来,毫无声息地,头发散落在肩膀,笑容很甜。
“愣什么呢?”林一笙顺着她的方向看一眼,除了落日,便是人群泱泱。
“走吧。”董晓一笑,转身走进机场。
她憋了很久,只想问林一笙,那个吻算什么,可憋了又憋,飞机着陆了。
没人接机,不像以往,她从外地归来,阮洋总是默默地站在人群中,见了她也不说话,只抱抱她,吻吻她的头发,便拎着行李自顾走了。
董晓抬头看看身旁的林一笙,她喜欢的,从来都是不安分的人。
刚走出机场,便有车朝他们而来,打车到市中心酒店,董晓点明要了两间房。
“你不回家?”林一笙看着她,一脸讶异。
“我无家可归。”她豁朗一笑,便朝电梯走去。
“出什么事了?”林一笙也该想到,即使胆子再大,若一切如常,董晓也不会独自一人出现在哥本哈根。
“说来话长,”董晓耸耸肩,进了电梯,“既然回来了,就做好该做的事情,不该管的不要管,不该问的不要问。”
林一笙不禁一笑,轻揽住她的肩,以前他喜欢温柔如水的女孩,可现在却忽然觉得,董晓分外可爱。
“待会见。”走出电梯,董晓拨开林一笙的手,进了房间。
林一笙站在原地,眉色微紧,稍而转身,进了房。
董晓隐约听到了林一笙的关门声。将自己陷进床里,思绪不宁,她记得自己冲林一笙笑了笑,却忘了是以兄弟的眼神,还是过去七年。她原本有一丝期望,林一笙会拦下她,给她个拥抱,亦或追问个所以然,可他没有都没做,如七年前一般,那个除了音乐什么都不在乎的林一笙。
手机响起,陌生号码。
一个小女孩嘟嘟囔囔了很久,话都说不清楚,董晓无奈挂掉,转而翻开通讯录,找到了楚胥的电话。
还是一年前,她闲来无事跑去酒吧,偶遇楚胥在兼职鼓手,他们互相留了电话,却从未有联系。
电话接通,那头阵阵刺耳的机器声。
“喂,董晓?”楚胥像是扯着嗓子喊。
“方便见一面吗?”董晓揉揉耳朵,放大声音。
“有什么要紧事?”
“没有,”董晓咽口气,“林一笙回来了。”
电话那头顿时安静了几秒钟,“好,晚上8点,还是那个酒吧。”
一年前的那晚,阮洋在酒吧里找到董晓时,她跟楚胥喝得正上劲儿,阮洋顿时阴了脸,拽着她就要往出走。
“哈,你生气了。”董晓醉得站不稳脚,却在心里暗笑,她还没见过他生气的样子,蛮稀奇。
阮洋一把将她塞进车里,任楚胥怎么敲窗都不搭理。之后发生了什么,董晓并不记得,而后的第三个月,医生说她怀孕了。
“简直笑话,孩子是谁的?”董晓当场把医生吼了。
“这个,我真没看见。”男医生一脸诧异,又哭笑不得。
冲出医院,她直奔阮洋的办公室,问孩子是不是他的,阮洋伏案,头都未抬,“是的。”
阮洋以为有了孩子就会牵住董晓,他怎会料到,她真有胆子也狠得下心,把这个孩子拿掉。
董晓忽而想起刚刚电话里小女孩的声音,要是孩子还在,现在也该会咯咯笑了。
平躺在床,任眼泪从眼角滑落进发丝,不知不觉,便睡着了。
待醒来时,林一笙已经坐在床边,满脸担忧。
“怎么了?”她揉揉眼。
“来吃点饭吧。”林一笙看她已醒来,只是一笑,起身走向桌前。
打开手机,已是下午4点。
董晓走至林一笙对面,拿起筷子囫囵而下,“晚上跟我去个地方。”
“哪里?”
“只管跟着我就是了。”
“你能不能温柔点?”林一笙看她的吃相,有些头疼。
“你见我温柔过吗?”董晓抬头看他,突然针扎般刺痛了自己,她这样性格的一个人,却唯独没半份向林一笙告白的勇气,这一退缩,就七年而过。
林一笙摇摇头,轻抚下巴的胡子,饶有兴趣地看着眼前人。
“你都奔3的人了。”
“所以呢?”董晓抬头,眸中掺着期盼已久的光泽,却在心里问了句:所以呢,林一笙,你要娶我吗?
“多吃点,”林一笙笑笑,夹给她一大块红烧排骨。
一团苦涩直冲胸间,董晓闷头狂吃,噎到猛咳,眼泪骤落。
酒店距离酒吧有一定距离,没有车,钱又不多,他们只能选择地铁。到时,已经八点有余,楚胥坐在最角落里朝他们挥挥手,在他旁边还有一个高高瘦廋的男人,穿着宽大T恤,小臂纹着一头公狮,典型的吊稍眼顺着楚胥的方向望去,瞬间发出一声豁朗的笑。
“肖河!你小子,一点都没变。”林一笙亦大笑,抓着肖河抱了许久。
“再变,也还是个人样。”肖河回道。
“欢迎回来,”楚胥拍拍林一笙的肩,转而看向董晓,“还有你。”
“你怎么知道···”董晓蹙眉。
“你也不想想这是个什么世界!”楚胥笑道。
林一笙在一旁疑惑了几秒,“我可不知道。”
“你不知道的事儿多了去了!”肖河灌下一杯酒,“你毕业那天,咱们董晓在台上唱着唱着就哭了,可把我们吓傻了!”
“这种事就不必再提了!”董晓打断肖河,到如今,这些往事,只是让自己出丑罢了。
林一笙为董晓满上一杯酒,“董晓是个很有心的人,要不我怎么能在4000大三学生里发现她呢!”
“哦?你怎么发现她的?”肖河和楚胥皆挂着疑问。
“我没跟你们说?”
“你把她送到乐队,就跑去成都了,笙哥。”肖河神色无奈。
“那她没告诉你们?”林一笙看向董晓,董晓耸肩,摇摇头。
“别看咱们董晓大大咧咧的,女孩子终归是女孩子,心思不肯外泄的!”肖河朝董晓举起酒杯,心思再不肯外泄,也会被人看出丝毫的。
董晓一杯下肚,不再言语。
“那天,我在告示墙上贴了乐队信息,那么大的校园,我以为没人看呢,没想到正当我要走时,走过来一个背着吉他的假小子,”林一笙笑语,扭身,将手放在耳上方,问董晓,“那时你头发在这儿吧?”
董晓会意地点点头。
“然后她问‘你们招主唱?’,我说‘是啊’,她就问我‘有什么要求啊?’,便下意识去看单页,我才发现咱们忘了写要求,就随口说了句‘长得好看就行’,她竟然问我‘你看我行吗?’”
肖河和楚胥放声大笑,“是董晓没错!”
“我说‘按道理我们是不收头发不过耳的,但你先唱首我听听,要是合适···’”
“头发不过耳?亏你想得出来!”肖河捂着肚子,满脸通红。
“别打岔,”林一笙又一杯下肚,“她就拿出吉他,当场唱了首《故乡》,然后就是她了!”
“那不是你找的,是咱们董晓自己送上门的。”肖河朝董晓竖起大拇指。
董晓陪笑,林一笙却没再说下去。事情尚完,她唱完歌后,来往行人都站住了脚,掌声一片。林一笙说‘回归乐队正式向你发出邀请。’
她却回‘你审核完了,我还没开始呢,乐队几个人?’
‘五个。’
‘你们都在哪里演出?’
‘各大校园,大街,音乐节。’
‘你们唱别人的歌还是自己的歌?’
‘我的歌。’
‘好,我接受邀请!’
董晓说不清当初走向林一笙,是看上了他,还是着实想做主唱,却深深记得,从那时起,她的头发就开始长了。
许是林一笙忘了这段,许是他不屑说,不论怎样,都是在为他们之间留一寸白。回忆还在,念想或有或无,怕是都成过去了。
“《故乡》还记得怎么唱吗?”楚胥抬头,问董晓。
她摇头,“忘了。”
随即便在心里自嘲,没有那首《故乡》,就没有后来,若真的能忘掉,便最好了。
“我唱给你听,”楚胥说完便朝舞台走去,趁着六月的夜色,翻起了记忆的潮涌。
天边夕阳再次映上我的脸庞
再次映着我那不安的心
这是什么地方依然是如此的荒凉
那无尽的旅程如此漫长
我是永远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
你是茫茫人海之中我的女人
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
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
总是在梦里我看到你无助的双眼
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
我站在这里想起和你曾经离别情景
你站在人群中间那么孤单
那是你破碎的心
我的心却那么狂野
···
“当年真是,”肖河摇头,“够爽。”
“肖河,你的贝斯扔了吗?”董晓直起身。
“扔?每天陪我睡觉呢!”
“那就别光做梦了,我们可以重来一次。”
肖河冷笑一声,“你在做梦吧?”
“你见我做过梦吗?”董晓反问,相处整整一年,她的性格为人,他们都知道。
肖河摇头,“现在倒是有点像。”
“你在害怕什么?”
“我没有害怕什么,”肖河吞下一杯酒,“只是,不再勇敢了。”
“你晚上抱着它睡觉,就只为了做梦吗?那你何必还要醒来,醒来就是为了让你去实现啊!”董晓稍显急躁,林一笙按下她紧握的拳头,他懂得这种感受,就是,不再那样勇敢无畏了。
“肖河,你现在什么工作?”林一笙问。
“工作?”肖河又吞一杯酒,“无业游民,啃老一族。”
“闲着也是闲着,干嘛不试试呢?”
“这就是你回来的目的?”肖河意识到什么,“重组乐队,混出名堂?”
林一笙点点头,神色认真,“能不能混出名堂不好说,尽力而为,图个无悔也好过碌碌无为。”
“好,我加入。”肖河举杯。
董晓不禁暗自笑了,她知道林一笙出马,没有聚不齐的人,只是没想到,除了一展宏图,林一笙也会图个无悔,她原以为对林一笙来说,从无失败可言。
看来,岁月总在悄悄改变着每个人。
你以前施的善,鬼TM会记得。
你以前作的死,都需要现在来偿还。
世界太黑,我是白板。